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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8章 第38章


浴室里尚且氤氲着水汽,连同沐浴露的清香。汤秉文抬起眼,那条睡裤叠得整整齐齐被放在置物架上,毫无疑问是一种明示。

        客厅里还散漫着行李,午餐的菜还没有买好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不过,那都不重要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或许是她身上洋溢着汤秉文的味道,再度见到庄斐时,森林总算没有刚刚那么排斥了。

        它正玩着一只已经被它抓到破破烂烂的毛球,见到庄斐走来,它敷衍地摇了摇尾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森林,你真的不想妈妈吗?”庄斐蹲在它身旁,拿着一根猫条逗它。

        尽管刚吃完早餐没多久,但谁能抗拒一顿餐后零食呢,森林放下毛球,向前迈了一步,讨好地“喵喵”叫着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现在知道撒娇啦,刚刚还和我张牙舞爪呢。”庄斐故作生气地点了点它的鼻尖,她可是个绝对记仇的人,连猫也不会放过。

        森林乖顺地任她抚摸,一双琥珀色的圆眼睛牢牢盯着她手里的猫条,渴/望的猫叫声连绵不断,直听得庄斐心都快化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小家伙,回头是不是别人举个吃的,也能把你拐跑?”庄斐简直哭笑不得,正欲撕开猫条,突然被一股蛮力从背后抱起,惹得她一阵惊呼,猫条瞬间失了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我得先把你拐跑。”汤秉文说着,径自将她抱回了卧室。

        森林一个箭步冲到猫条前,尝试着咬了几口,发现尚未开封时,不满地高叫了几声,却没能等来任何帮忙。

        摊上这么一个重色轻子的主人,森林感到很悲凉。

        额前湿漉漉的碎发被汤秉文尽数撩起,带着洗发液香气的水珠有一滴随之溅起,落在庄斐的眉间,令她不自觉地眯了眯眼。

        她仰头望向汤秉文,明知故问道:“干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腿侧被不轻不重地捏了一下,伴着一声哂笑:“你说干什么?”

        庄斐一挑眉:“那你刚刚,不是连看都不敢看我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汤秉文眯了眯眼,低头吻向她的嘴角:“我现在不会移开目光了。”

        此刻天光大亮,室内亮堂一片,打开的行李箱还随意丢在墙角,里面的衣服尚未整理进衣柜,空中便飞来新的衣服将其覆上。

        质量不是很好的木板床,将每一声动静都放大了数倍。刚刚的一切挑衅和引/诱都换来了数倍的回馈,在她一声长喟后,汤秉文忽然凑向她耳畔低声道:“你知道吗,这种房子的隔音一般不是很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庄斐惊得睁大眼,愤愤地掐上他的背,却被他坏心地一撞,下一声将将溢出喉口,她便及时咬上他肩膀,将力气换了种方式释放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止是肩膀,锁骨、手臂、前胸,所有牙齿可触及的地方都被她毫不留情咬了个遍,齿印一层叠着一层,红/肿一片。

        到底有一下没收住力,薄薄的颈部肌肤被她锋利的虎牙咬出了血。铁锈味最先在口腔漫开,待她睁眼看到顺势滑落的血珠时,眼里流露出惊慌,一句关心尚未出口,复而被吻给堵上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咬这里。”他说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滴血一路蜿蜒而下,汇进了溪流之中,她忽然着迷地吻上伤口,稍稍吸/吮了一口,多少感受到了血族的乐趣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有点甜。”庄斐舔了舔唇角,舌尖的血顺势抹上一小圈血渍,伴上那迷离泛红的双眼,令她看着确实像一位饥/渴的吸血鬼。

        汤秉文稍稍塌下/身,将脆弱的脖颈尽数展现在她面前,像一声无言的邀请。

        两人搬进新家的第一件事,就是彻彻底底洗了两把澡。时值日上三竿,森林窝在空空的食盆旁哀叫,庄斐这才留意到它。

        刚刚那根猫条已被它咬出数个破口,以一种极其浪费的方式消灭了。汤秉文还在整理床铺,便由庄斐给它倒了些猫粮。

        猫粮还是从前的牌子,按照庄斐之前送过去的量来算,应该一早消灭完了。这款粮价格还挺高,想着汤秉文当初说着不必给它买那么贵的东西,最终还是没舍得亏待这个小家伙。

        好像除了他自己,他对其他所爱都很大方。

        汤秉文从卧室走出时,看了眼墙上的挂钟,已经近一点了。明明一大早便出发赶到这里,时间却总是在某些时刻过得格外快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的乔迁宴呢。”庄斐摊开空空的双手,看森林吃得那么香,她忽然也有些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要不,改成晚宴?”汤秉文无奈地一耸肩,“先点些外卖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两人也确实是饿了,随意点了些就近的外卖,便窝在沙发上开始等待。

        不一会儿,吃饱喝足的森林舒坦地摇摇尾巴,一个箭步跳进了二人中间,乍一看倒像是颇为和谐的一家三口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酒店,庄斐还从未住过这么小的地方。但小归小,每一处都被汤秉文收拾得井井有条,那些熟悉的物什逐渐摆满了各个角落,蜷缩在都无法供一人平躺的沙发上,庄斐竟也品出了一丝家的味道。

        简单用外卖饱腹后,两人便计划着出门大采购。汤秉文的动作向来极快,在庄斐慢悠悠地化妆时,他一早穿戴齐全坐在沙发上等待着。

        结果待庄斐化完妆出来,看到沙发上严阵以待的汤秉文时,没忍住笑出了声:“那个……你要不要再去照照镜子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刚刚脸没洗干净吗?”汤秉文茫然地摸了摸脸颊,走进卫生间一看,才意识到问题出在哪里。

        衣服的领口有些大,那些齿印一团红一团青,遍布在他裸/露出的那片皮肤上。

        汤秉文无奈一笑,从镜子里看到了进来看热闹的庄斐,他用拇指揩了揩它们:“这些是不是挺难消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庄斐故作无辜地摇摇头:“我不知道,我什么也没做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你想再做一次也没关系。”也不知汤秉文是不是故意的,将她好不容易梳好的发型都揉乱了,转身走向卧室,“就是得找点东西挡一挡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可怜汤秉文的衣服里,只有一条起了球的围巾。庄斐嫌它实在太旧,不由分说地随意找了条自己的围巾给他围上,深红的颜色搭在这一身黑上,倒添了几分喜庆。

        汤秉文对穿搭素来不太讲究,好在基本只穿基础款,也没出过什么错。面对这有些不伦不类的搭配,他面上毫无反应,只是伸手感受了下羊绒的柔软,开口道:“走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庄斐一边嫌弃,一边还是挽上了他的手:“等我以后找到工作,发工资了,给你买条围巾吧?你要博柏利的,还是芬迪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和庄斐在一起久了,对于这些从前闻所未闻的品牌,汤秉文多少也有了些了解,他摇摇头:“都不用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干嘛。”庄斐用胳膊肘撞了他一下,“觉得我现在买不起是不是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秋秋,我从来没有这么想。”汤秉文还是这样,对一些事有着不必要的认真,“我只是觉得,你的钱应该更多地花在你自己身上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庄斐无法理解他的话:“那你的钱为什么总花在我身上啊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可能因为,这是我应该做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我给你花钱,不也是天经地义的吗?”庄斐抱着他胳膊,仰头看向他,犟脾气一时又上来了,非要把一些事给辨清楚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只是觉得,以你现在的情况,应该给自己多攒些钱。至少、至少,我说如果有一天,你不想和我在一起了,还能有钱留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庄斐忽而间冷了脸:“你都已经预备好以后和我分手了是不是?”

        胳膊被人一把甩开,汤秉文弯腰无奈地去抓她的手,抓几次又被甩开几次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没再强求,只是一直贴着庄斐走:“没有这个意思,我和你保证,这次我不会再提分手了。但这只是我的保证,我没有资格也没有道理去强求你和我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一直很清楚,钱是个再重要不过的东西,它能让人有选择的自由。譬如倘若有一天——虽然我很不希望有那一天——你对我厌倦了,那么至少你不会因为金钱所困,而无法果断地提出分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尽管庄斐并不想让他养着自己,但现实摆在面前。在她找到工作前,她便是住着汤秉文的,并且日后还要吃汤秉文的、用汤秉文的。

        之间的依赖关系,已经不知不觉显现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可庄斐不愿想那么远,她素来是及时行乐主义者,而什么分手之类的,面对好不容易回来的汤秉文,更是她最最不想听到的字眼。

        给喜欢的人花钱是件无比开心的事,偏偏汤秉文不让她开心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自顾自加快了步伐,汤秉文只得大步跟上她,依着从前的经验,不管不顾地抓起她的手:“当我什么都没说好不好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你让我给你买围巾。”庄斐扁着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汤秉文无奈地长舒了一口气,垂眼看了看领口的那个:“我挺喜欢现在身上的这条的,把这个送给我怎么样?”

        庄斐斜睨了一眼,越看越觉得这一片红和汤秉文很不搭:“不要,你戴这个不好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……”汤秉文回忆了一下,“你那条灰色格子的呢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庄斐脑补了一下,那条汤秉文围起来应该会很好看。但与此同时……她自己戴着也挺好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可是……我也挺喜欢那条的。”庄斐用几乎耳语的音量嘀咕道。

        汤秉文被她的小心思逗到笑个不停:“那你有没有不喜欢的?”

        庄斐为难地挠挠头:“我回头想一下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、好,不急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由于要买些碗碟之类的,两人直接前往了杂货市场。

        从前这些东西大多是庄斐买包配货附带的,各类考究的花纹整得像皇家宴会厅。汤秉文本以为她会嫌弃眼前这堆过分朴素的印花,没料到,她一眼便看上一个印着猫猫脑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不是有点像森林?”庄斐颇为惊喜地举着它给汤秉文看。

        汤秉文认真地端详着:“森林的脸好像比它大了一圈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干嘛啊。”庄斐不高兴地推了他一下,“不许说女孩子的脸大。”好似从前嫌弃森林胖的那个不是她一样。

        汤秉文火速噤声:“知罪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这个是成套买的哦。”老板不知从哪又翻出一堆同花纹的碗碟,“家庭装,一家三口用刚刚好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小的更可爱欸。”庄斐拿起迷你的儿童碗,简直爱不释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但森林的食盆我已经帮它带着了。”汤秉文有些为难,“再买一个有点浪费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不管,我就要买这个。”虽然话音刚落,庄斐便意识到现在付钱的不是她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正欲把话收回时,却见汤秉文拿过一整套碗碟,面色从容:“那带着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浪费怎么办?”离开货柜时,庄斐戳了戳他小声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偶尔给森林换个花样,说不定它会更有食欲。”

        于是以类似的借口,庄斐又挑了一堆亲子款的牙刷杯、毛巾等等。这些商家实在有够“狡诈”,亲子款的东西总是设计得格外可爱,深得庄斐的心。

        除了第一次,汤秉文没再有任何异议,在这个均价不超十元的杂货市场,表现得颇有大款的风范。

        杂货市场自然是什么都卖,两人逛着逛着,不知不觉走到了卖服装的地方。这些衣服土得各有特色,看得庄斐直皱眉,想着自己就算再穷,也宁愿去买平价快销,而不会来这里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她不知道,汤秉文身上大多数衣服都来自这里。或许因为他会挑,或许因为他的身材气质不赖,穿在他身上竟看不出半分土气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走吧,逛到头了。”庄斐简单扫了一眼这些衣服,便拉着汤秉文准备走。

        汤秉文顺势跟着离开,回身时忽然看到了什么,拉着她快步上前:“秋秋,你来看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这家店多卖些帽子、手套、围巾一类的衣物,汤秉文站在那筐围巾前:“你觉得我戴哪个好看?”

        这些围巾被散漫地扔在一起,一条叠着一条,看着皱巴巴的,摸上去有些剌手,想必面料很是差劲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要,我们还是走吧。”到底老板在旁边,庄斐没好意思赤/裸/裸说出自己的嫌弃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汤秉文却没打算离开,他随手拿起一条灰色的,将它抖平整些:“这条怎么样?”

        一条平平无奇的纯灰色围巾,说难看自然提不上,但也没什么设计感。庄斐不置可否地一撇嘴,老板倒热情地搭了腔:“喜欢就试试,戴上去就知道啦!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我试试,你看看好不好看。”汤秉文将围巾递给庄斐,说着开始解脖子上那个。

        新围巾刚刚搭上脖子,老板忽然微妙地咳了两声,含笑别开了眼。汤秉文尚有些不解,直到在余光里看到了镜中的自己时,飞快将自己裹了个严实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帅哥,拿着呗,你戴着多好看啊,还能挡挡。”老板眼上的笑意尚未散去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……”汤秉文将目光移向庄斐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庄斐也一脸尴尬,只想赶快逃离,她随意地摆摆手:“买吧买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麻烦你帮我把这条包起来吧。”汤秉文将手里的红围巾递给老板,他暂时不是很想再解一次。

        结账时,庄斐一如之前在旁等候着,却见汤秉文笑着看向她:“你来付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我?”只想跑的庄斐没多问,匆匆付了钱,便抓着他快步离开了这里。

        直到走远了些,庄斐才拽停了他,在没人留意的角落里,帮着把他刚刚随意围起的围巾整理了一下,打了个漂亮的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谢谢你送我的围巾。”汤秉文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庄斐一怔,这才明白他的意思。她拧眉看着这条围巾,一看就是很快会起球的面料,但是戴在汤秉文身上,居然又怪好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好吧,你喜欢就好。”庄斐无奈地认了,这大抵是她有史以来送过最便宜的礼物。

        二人拎着一堆杂七杂八的东西走出杂货市场,穿行在两侧尽是露天摊贩的道路上,走得颇为艰难。

        要不是汤秉文的带领,在昌瑞待了二十多年的庄斐,都不知道还有这处地方的存在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秋秋,等一下。”走着走着,汤秉文忽然又拽停了她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停在一处露天花摊前,地上散漫地放着不少花,不过看起来都挺新鲜,一簇簇娇艳得格外惹眼。

        “老板,你说搬家买什么花好?”汤秉文开口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搬家啊……”老板扫了一圈面前,“这个,牡丹花,寓意大富大贵!或者这个,杜鹃花,寓意吉祥繁荣!还有这个,蝴蝶兰,寓意幸福美满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老板口若悬河挑了一堆,汤秉文将选择权移给了庄斐:“你喜欢哪个?”

        都是些看着略显艳俗的颜色,不过大抵是心情舒畅的关系,看着竟也没有那么刺眼。庄斐纠结了一会儿,一抬手:“杜鹃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好。”汤秉文点点头,“老板,麻烦你帮我包一束杜鹃,一束玫瑰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玫瑰?”庄斐低声重复着,疑惑地看向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尚且带着水珠的两束花被递到汤秉文手里,他将那束玫瑰转交给庄斐:“等会我们再买个花瓶吧。”

        庄斐看着怀里鲜红欲滴的玫瑰,轻轻摩挲着花瓣:“玫瑰也是……为了搬家买的吗?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为了你买的。”汤秉文答得很坦然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像玫瑰这种物什,算是颇为廉价的示爱方式了。庄斐收到过堆满后备箱的玫瑰,也收过汤秉文那支孤零零的、蔫巴了的玫瑰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怎么好像汤秉文送的,就是比别人送的好看一点呢?

        有了这束玫瑰后,庄斐的手就再也拿不起别的东西了。汤秉文大包小包拎了近十个袋子,而她专注地抱着玫瑰,同他一起走进地下停车场。

        这里的停车位分外狭窄,副驾驶有些不太好进。庄斐站在过道上,耐心等着汤秉文将面包车挪出来。

        背后忽而传来脚步声,庄斐习惯性地扭头望去,惊讶地看见表姐从不远处走来,手里晃着一枚车钥匙。

        家里一众亲戚里,庄斐和表姐的关系还算亲近。一声招呼尚未开口,母亲的身影陡然从表姐身后显现:“秋秋?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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